1.医疗保险政策咨询及医保服务投诉电话0563-6818801。
2.慢特病患者在门诊做相关检查、购买相关药品时,需在门诊收费处缴费,城乡居民医保需提供患者的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城镇职工提供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缴费报销。
3.患者在办理入院登记时,需在内科综合楼二楼大厅(8号楼)收费窗口进行医保登记,需提供患者的社保卡、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
4.患者出院结算需携相关出院材料在内科综合楼二楼大厅(8号楼)收费窗口进行医保结算,需提供患者的社保卡、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报销并出院结算。
5.意外伤害不实行医院及时结报,患者需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办理出院结算,将出院票据、清单、出院记录等相关材料交至所辖区政府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6.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在结算窗口报销时实行一站式办理。
7.普通慢性病、特殊慢性病办理,请将申请材料送到内科综合楼(8号楼)二楼医保科,办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8.普通慢性病、特殊慢性病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门诊慢性病申请表(门诊导医台领取)、相关疾病的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门诊病历、二级及以上定点综合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