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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人民医院投诉处理机制

发布时间:2023-08-17  阅读次数:612

一、畅通投诉渠道
  1、提供多种投诉渠道:面对面投诉、电话投诉、意见箱、信件投诉。医院在门诊大厅、急诊医技楼一楼、外科综合楼一楼、内科综合楼二楼及妇幼综合楼一楼,均设立意见簿及意见箱,各病区设有意见簿。向社会公布我院服务承诺,并公示投诉电话:0563-6022581(工作日)、0563-6022659(节假日)。
  2、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非办公时间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电话号码:18956375120。
  3、本院门诊大厅服务台设有学雷锋志愿点、巾帼志愿者服务岗,热情接待病员,提供便民服务。
二、首诉负责制
  在院内实行首诉负责制,首先接到投诉的部门或人员为首诉负责人。首诉负责人须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做到文明礼貌,有理有节。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事项,尽量当场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将其指引到投诉办。严禁简单、轻率推诿投诉人或以种种理由拒绝。
三、处理办法
  1、医院投诉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向当事部门、科室及相关人员了解、核实情况。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向投诉人反馈。
  2、对病人反映的情况和投诉事项,应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查实后能当场解决的则当场及时解决,当时解决有困难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相关处理情况。
  3、健全投诉档案管理,整理有关资料,留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