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便民服务

病历复印流程

发布时间:2023-08-16  阅读次数:13

一、门急诊病历复印事宜
  1、申请复印门急诊病历需至门诊五楼医务科,且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2、申请人可申请复印门急诊病历、门急诊所做医学影像检查报告单等。
二、住院病历复印事宜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至病案室复印本人住院病历。
  2、申请人为非患者本人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至门诊五楼医务科待核实批准出具申请表后方可至病案室复印病历:
  (1)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2)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可复印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护理记录、出院记录、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4、复印住院病历按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
三、地址及联系方式
  病案室:3号楼一楼
  联系电话:0563-6818916
  医务科:门诊楼5楼
  联系电话:0563-6818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