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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从11月1日开始实行药品零差价!

发布时间:2012-10-30  阅读次数:638

 

    从今年111日起,我院将实行药品零差价政策!

作为全国300个医改试点县,广德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广德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积极推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相关政策,我院积极响应新医改政策,全院各相关科室正紧锣密鼓地围绕新医改试点医院要求做相应调整和改革。这其中包括:一、管办分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二、政事分开,健全法人治理机制;三、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四、推进医药分开,建立健全运行补偿机制;五、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保障水平;六、推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构建公平竞争机制;七、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县域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八、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县级医院综合改革顺利实施。

这其中最能吸引我们老百姓的就是我院将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所谓药品零差价销售,是指从上世纪50年代,国家为弥补医疗卫生事业经费不足制定的政策。即允许医院销售药品时,在进价基础上加成15%111日后,我院所售药品将在按照国家政策统一招标采购后,一分钱不加,直接按进价销售。对患者来说,这是个实实在在的利好消息。据统计,目前我院这一部分费用在每年近千万元左右,也就是说患者无需再承担这一笔费用。这次医改药品收费零差价调整也是国家破除多年来医疗单位一直以药养医方式运行迈出的重大的一步,改革后,医院的收入由过去的药品收入、医疗收入和政府投入减少到医疗收入和政府投入两种渠道。为了保障医院在没有药品收入的条件下能正常运行,新医改实行后,将合理的上调医院的诊察费、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等费用,而这些上调部分,基本上也被纳入到医保可报销范围内。

日前,我院已经做好各种准备,从111日起,将以更优质的服务、更低的收费来为群众健康服务。